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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动全市体育改革,研究制定体育工作的发展目标;编制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 和年度计划,检查执行情况,组织交流经验。(3)指导和推动全市各级体育工作,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;指导各部门、各行业、各社会 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。(4)制定市级体育竞赛制度,负责全市体育竞赛的综合平衡,指导全市竞赛工作。(5)统一规划全市运动项目布局,研究和指导业余训练工作,拟定优秀运动员、教练员奖
励实施办法。(6)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家体育总局、省体育局下达的体育竞赛任务;指导并归口管理体育
系统及民间的体育外事和对港澳台地区的体育交往活动。(7)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、体育科学研究工作;在市有关部门指导下,发展体育教育,培
训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。(8)协同有关部门规划、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,制定体育设施、器材装备标准。(9)研究制定体育经济和经营活动的政策规定,归口管理体育市场;领导和管理直属单位 。(10)实施全民健身计划,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,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,开展国民 体质监测。(11)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。(12)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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